英國《衛報》(The Guardian) 去年8月17日以斗大的標題刊出The era of gentle exercise is over. It's official: you've got to work up a sweat。開始閱讀前我有點納悶,想不出這個老舊話題還有什麼看頭。原來是ACSM/AHA提出新的準則(guideline),發表於Circulation期刊(1)。然而,即便如此,我仍然無法理解英國媒體為何關心起老美的準則(我的印象裡,英美兩國的媒體或輿論經常看對方不上眼)?原來1995年美國提出的體能準則(2),經WHO採納後,也被英國政府奉為規臬。而這次提出新準則的這批人正是當年的始作俑者,難怪引起英國媒體注目。然而,美國媒體似乎並未重視這則信息。
簡單來說,1995年專家學者建議每週大部分日子(most, preferably all days per week)裡,每天累積30分鐘中等強度(moderate-intensity)的運動。2007年的新準則為每日30分鐘中等度強度運動,或每週三天每次激烈運動20分鐘。中等強度與激烈運動搭配進行也很好。其次,每週至少二天肌力與肌耐力(muscular strength and endurance)運動。大致說來,新建議和當年的專家意見精神上一致,更新的重點在於更詳細闡明內容,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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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運動有益健康是老生常談,運動與心血管疾病與腦中風的關係也早已獲得證實。不久前有兩篇統合分析(meta-analysis)文獻顯示運動可降低腦中風的風險(3,4)。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芬蘭的研究(5)發現,一來證實各種不同類型的活動(如休閒期間的活動量,工作場所的活動量,以及每天上班步行或騎腳踏車通勤的活動量等),在控制其他危險因子後,分別在統計上對降低腦中風風險有顯著效果。其次,該研究進一步探討這類活動與不同類型之腦中風( SAH, ICH, Ischemic)風險的關聯。大致說來,休閒期間的活動對預防各種中風來講,都是多多益善。每天上班愈勤快步行或騎腳踏車通勤對降低缺血性中風風險也有明顯的好處。不過,工作場所的活動量,以及每天上班步行或騎腳踏車通勤的活動量對降低出血性中風的效果並不顯著。
許多人「抱怨」工作太忙,沒有時間運動。到底是拿忙碌當藉口來塘塞,還是不願面對偷懶的各種理由,實在很難講。我曾在國際會議中看到某醫師以一幅漫畫來提醒眾人:「What fits your busy schedule better? Exercising 1 hour a day or being dead 24 hours a day?」。然而,「懶得動」究竟是個人的問題,還是一個文化或生態(ecological)問題(譬如說,生活周遭缺乏理想的運動環境),或許值得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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