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衛生署每年公布的許多統計數字中,「國人十大死因排名」經常被專家學者引用作為值得關注之重大疾病的「證據」。「每多少分鐘有一人死於腦中風(或某種疾病)」這個指標也有「暗示」疾病嚴重性的意涵。有些人認為這個指標屬新聞式處理、有譁眾的味道(sensational),用意是引起一般人的注意。然而,「每40分鐘有一人死於腦中風」這個指標缺乏相對比較,極可能產生迷思與誤導,運用上宜斟酌其限制,以下是個人的看法。
「每多少分鐘有一人死於某種疾病」係一種事件發生時間的指標,其計算方式是由死亡登記當中累計全年主要死因為某種疾病者,將年分鐘數(525 960分鐘)除以死亡個數。對死亡登記資料完整的國家而言,這樣的指標並不難求得。American Stroke Association(ASA)統計,2004年美國每3分鐘有一人死於腦中風。根據我國衛生署的資料,台灣每47分鐘左右有一人死於腦中風。這樣的數據是否代表腦中風在美國的風險或嚴重性高於台灣呢?其實不然,主要原因是美國的人口數約為台灣的十三倍,方便起見暫時以十倍來討論,若兩國腦中風的死亡率相同,美國腦中風的死亡人數將為台灣的十倍,事件發生時間則為台灣的十分之一。
其次,在比較兩個人口數相同的國家之「每多少分鐘有一人死於腦中風」時,也需考慮年齡結構的差異。由於年齡是腦中風的危險因子,在老人人口較多的國家,死於腦中風的人數可能相對較高。另一方面,解讀同一地區不同年代之「每多少分鐘有一人死於腦中風」這樣的數據時(譬如,1971年的數據是51分鐘,2005年是40分鐘),必須考量其人口數與年齡結構是否仍然相近。由於事件發生時間僅考慮死亡個案數,無法排除人口數與年齡結構的效應,國際間考慮醫療衛生的指標通常採用標準化死亡率或是零歲平均餘命,以提供更適宜推論的分析比較。
在管理上,各種指標有不同的功能。「每多少分鐘有一人死於某種疾病」僅由某個角度切入去表達單一疾病的嚴重情形,其反映的訊息有限。亦即,我們可以透過死亡人數去估計醫療相關資源之需求,然而在資源有限的狀況下,單一疾病的資料(在沒有參照指標的情況之下)其實沒有辦法判斷相對嚴重性,因此很難據以作為資源配置之參考。例如,我們得知某地區每40分鐘有一個人死於腦中風,在沒有其他疾病相同的指標’,也沒有當地人口數的情況下,不僅無法得知腦中風是否為當地最嚴重的疾病,也無法判斷是不是當地人口數多所造成的現象。另一方面,同樣每40分鐘有一人死於腦中風,死亡個案中的不同性別年齡組成代表著不同的意含。死亡個案多是八十歲以上的高齡人口,或者多是三、四十歲青壯年,其所代表的疾病嚴重程度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故事」。前者在某種意義上隱含這種疾病死亡是自然現象,人群當中必然會有一定比例的人死亡。如果台灣某疾病死亡比例高於世界各國,或是某疾病死亡發生年齡較他國提早十年以上,可能是二地影響死亡發生的原因有所不同,「每多少分鐘有一人死於某種疾病」這個指標卻容易讓我們輕忽隱藏於後的實際情況。
總之,在缺少其他疾病與相關人口學指標(如人口數、出生、死亡和老化的資料)的情況下,「每多少分鐘有一人死於某種疾病」這樣的指標帶給人很大的想像空間。就疾病嚴重度這個議題而言,這樣的指標不能「證明」這疾病是否嚴重。這指標也無法描述其疾病嚴重的情形是否較常發生在某種特質的人,還是均勻發生在群體當中。類似這樣具「廣大想像空間」的指標,容易造成混淆。若要了解某疾病的嚴重情形,建議利用我國行政院衛生署每年的衛生統計資料,仿照ASA的作法,整理出每年腦中風死亡人數、粗死亡率、以及性別年齡別死亡率等各項指標,方能較清楚描述單一疾病的嚴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