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缺血型腦中風的治療,自從NEJM於1995年發表靜脈溶栓(IV rt-PA)的研究報告也過了20年。這20年來急性腦中風的治療從一個只能觀察病況變化,變成可以積極處理有機會大幅改善後遺症的疾病。而IV rt-PA”黃金三小時”也成為各家醫院的常規治療且廣為一般民眾所熟知。但我們知道rt-PA治療大血管阻塞的成功率是令人失望的,例如內頸動脈(ICA)與近側中大腦動脈(proximal MCA)阻塞,即使施打了rt-PA,3個月的日常生活預後有60-80%仍然是不佳的[1]。但整個急性腦中風治療在2015年有了飛躍性的進展,其結果如同1995年的rt-PA研究一樣令人振奮。NEJM一次刊登了五篇關於急性腦中風動脈機械取栓的研究(MR CLEAN, ESCAPE, EXTEND IA, SWIFT PRIME, REVASCAT trial),這五篇研究都有一些共通的特性: 1.收案都是影像學證實,有腦部大血管阻塞病人2.使用新一代的取栓器械3.隨機分派。由這五篇的統合分析看(meta-analysis)看來[2],施行動脈取栓的病人,有46%在90天後可以得到可以獨立生活良好的預後(mRS: 0~2),對比傳統治療組只有26.5% (adjust odds ratio=2.71 , 95%CI=2.07-3.55)。而且平均只需2.6個病人接受動脈取栓,對比傳統治療組就可以造成1分的mRS進步(NNT=2.6)。而症狀性腦出血的比率只有4.4%。這是相當驚人的預後報告,因為這些病人都是大血管阻塞 (例如MCA infarction)非常嚴重的病人。於是腦中風動脈取栓,很快在2016年2月得到的健保局的醫材給付,於2017年得到技術費的給付。
目前健保局給付的條件,是前循環8小時內,後循環24小時內的缺血性中風,合併腦部大血管阻塞且NIHSS八分以上者。健保會制訂八小時內,是因為由2015年那五篇取栓的大型研究統合分析來看,取栓的效益會在7.3小時落入統計不顯著的區間[3]。但我們知道腦部因為側枝循環的差異,發生缺血性中風每個人能耐受的缺血時間並不相同。8小時只是一個相對的數字,有些人可能超過8小時都還是有大範圍的Penumbra(可救治區域),有些人可能一小時就全部變成ischemic core了(不可救治區域)。另外我們知道許多睡醒發現中風(wake up stroke),或沒有目擊者的中風,發生時間或許都在8小時內,但可能都錯失了治療。針對這些問題,NEJM於2018年又刊登了兩篇大型的研究(DAWN and DEFUSE 3 Trial)[4,5]。DAWN Trial收治6-24小時內中風的病人,症狀嚴重度與梗塞範圍不匹配的病人(Clinical嚴重但infarct volume不大)(註一)。而DEFUSE-3是收治6-16小時內中風,灌注影像缺血範圍與梗塞範圍不匹配的病人 (ischemia in perfusion image 與infarct volume不匹配)(註二)。當然這兩篇結果都是由機械取栓組大幅度勝出傳統治療組的。但由這兩篇研究我們看到一些事情,(1)雖說急性中風可治療黃金時間,看似放寬到16-24小時,但這兩篇研究中有絕大部分是睡醒中風與沒有目擊者的中風 (DAWN佔90%,DEFUSE 3佔66%),是故有目擊者明確發生時間中風,在這個時間區間(16-24小時)還能得到治療的比例其實是不高的。(2)這兩篇都採用了高階的影像掃描(MRI或perfusion CT),並用電腦軟體去分析(RAPID software)。由此可知急性中風未來發展的趨勢,影像的重要性只會越來越增加。
由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急性腦中風大血管阻塞,動脈取栓扮演越來越吃重的角色,而可治療的時間也越來越延長。目前台灣的遇到的問題是,能執行急性腦中風動脈取栓的醫院太少,能24小時不間斷執行這項業務的醫院更是缺乏。大部分的醫學中心等級醫院只有1-2位醫師能執行急性腦中風動脈取栓。另外,因為高階影像在急性中風的角色越來越增加。而這些高階影像在初級照護醫院,可能無法完成,或是完成後也無足夠經驗的人員可以判讀,且轉院過程中的時間落差,可能會使影像學(或是病況)再變化。是故急性中風未來治療模式,應該在初級中風照護醫院,接受未顯影劑電腦斷層與症狀評估後,符合條件立即施打rt-PA,若症狀符合大血管阻塞病人,不需等待rt-PA效果應立即轉送能執行取栓的醫學中心,高階影像檢查應在執行取栓的醫院檢查。
真心期盼有熱誠的神經科醫師一起加入這塊行列,一起來把這件事情做好。根據美國的統計[6],執行急性中風動脈取栓業務,有60%是神經放射科醫師,剩下的各20%分別由神經外科醫師與神經科醫師完成。甚至在中國有超過50%是由神經科醫師完成的。神經科醫師經過訓練,是有能力把這件事情做好的。
註一
DAWN trial收案條件:
Group 1: age>=80, NIHSS>=10且infarct volume<21ml
Group 2: age<80, NIHSS>=10 且 infarct volume<31ml
Group 3: age<80, NIHSS>=20 且 infarct volume31-51ml
註二
DEFUSE 3 trial 收案條件
infarct core<70ml 且 perfusion lesion / infarct core Ratio>=1.8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