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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問答集-網路版

作者:張谷州/黃裕淨 (研究主持人/助理醫技員)

問題1: 若於照護期間再次發生急性腦中風,其給付期間應如何計算?需不需要先結案後再重新收案?
回覆:
  1. 本計畫收案對象在PAC照護期間再次發生急性腦中風情形,應辦理PAC結案,轉至急性治療單位,再視本計畫規定收案條件且有復健潛能,得再次進入PAC。
  2. 再次發生急性腦中風,需由神經內外科專科醫師認定再度急性腦血管疾病,且舉證臨床神經學新出現缺損或影像學新出現腦血管病變。
  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建立腦中風急性後期照護模式之專業訓練及實地輔導計畫MOHW103-NHI-S-114-000003

問題2: 若參加本計劃,12週後便不能以同樣狀況在國內住院,因此建議照ㄧ般模式每個月住院再轉院?
回覆:
  1. 針對個案,請家人,尤其是主要照顧者,與治療團隊取得共識,請依照對病人最有利的方式選擇進入此試辦計畫或現行各醫療院所復健作業。
  2. 執行完此試辦計畫後,病人得依照病況需求執行健保提供的醫療,以保障健康。
  3. 如有醫療需要,必須以再以住院方式執行復健治療,得以再住院。
  4. 台灣腦血管疾病病友一年內再住院或死亡的情勢超過五成,顯示再住院很難避免。

問題3: 請公告量表總覽及VPN上傳格式的最終版本。
回覆:
  1. VPN上傳格式說明:http://ppt.cc/vplw
  2. 量表總覽及部分操作說明,以word及pdf檔案格式供各醫院參考。 
    word檔:http://ppt.cc/ajvg。 
    pdf檔:http://ppt.cc/Vfnw

問題4: 報告書格式是否有統一格式,且是否一定需要留存。
回覆:
  1. 1. 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一定要有4個階段的報告書。
  2. 2. 報告書的內容及格式,請參考健保署連結,103年1月24日版本: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20&menu_id=712&webdata_id=4477&WD_ID=1069 
    2-1 轉出醫院之個案病況及轉銜確認報告書 
    2-2 承作醫院之個案「初次評估」報告書 
    2-3承作醫院之個案治療成效「期中評估」報告書 
    2-4 「結案」之出院轉銜評估報告書
  3. 擷取各報告書參考word可編輯的格式,調整成符合各團隊急性後期照護特色與發展性的報告書。

問題5: 經急性後期照護團隊評估,有需求且功能有進步者,得展延一次。申請展延需透過何種方式?個案申請展延之條件為何?
回覆:
  1. 於照護第6週時,承作醫院申請展延應檢附團隊會議紀錄後向分區業務組報備。
  2. 照護期間以3-6週為原則,12週是例外,鼓勵承作醫院努力使病人復原良好,提早(低於6週)達到照護計畫之目標,如前3週支付點數較高。
  3. 超過6週案件將加強審查。
  4. PAC照護天數,醫院團隊需自行監控,於每半年提送成果報告提供監控資料。

問題6: 原屬急性病床,經規劃為PAC病床後,若未收滿PAC病人,他類病人使用亦可。當PAC病床由他類病人使用時,其部分負擔之計算是否即應依原來之急性病床計收?
回覆: 當PAC病床由他類病人使用時,部分負擔計算依原來急性病床計收。

問題7: 建議收案對象不限制在急性發作之一個月內?
回覆:
  1. 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為重大傷病之急性腦血管疾病定義,並非因應此試辦計畫另外規定。本計畫收案對象係指新的中風病人,必需符合重大傷病規範的條件,重點是期望醫學中心在病人的病情穩定後,將可以進到積極復健者,轉至下游合作醫院,把醫學中心醫療資源留給病情嚴重的病人。
  2. 本計畫期能協助減少醫學中心長期住院有效運用健保資源,且此類腦中風病人跨院歸戶後平均住院天數17.8天,仍建議以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為原則,將病情穩定收案對象,在病人同意下,協助轉出至接手PAC承作醫院處置。團隊內醫院應當實質合作,待試辦運作累積個案數及相關經驗後再行檢討。
  3. 超過30天病情仍未穩定無法下轉病患,仍必需於醫學中心醫療處置者,得由原醫學中心依照現行健保作業繼續處置,不會減損病患的就醫權益。

問題8: 醫學中心角色僅為轉出醫院,若依收案對象條件下轉,醫學中心的復健科病房未來發展?
回覆:
  1. 醫學中心需做好個案評估,若病人狀況仍屬急性期則尊重專業判斷,並未強制下轉至PAC病房。
  2. 此計畫強調跨院際合作,上下游醫院對於收案對象各有期待,而醫學中心復健科病房尚有其他疾患個案,非僅收治中風個案。
  3. 本計畫對醫學中心復健科病房的運作影響,未來可藉由申報資料作檔案分析,進一步檢討評估。

問題9: PAC團隊可否跨區組成?
回覆: PAC團隊可跨區組成。

問題10: 聽起來好讚的計劃,可是別說12週還是4週,我的親人不到20天,就被院方連騙帶逼的趕出去,讓他從離家走路三分鐘的醫院,轉到離家很遠+停車困難的campus,而天天去看他的父母已經快80歲了,怎麼求院方都沒用,據其他病患家屬的經驗+忠告是:要動用人情關說,才能佔得ㄧ床之位。
回覆:
  1. 如您是醫護同仁:請協助思考如何實質協助這位親人,因為,持續住院的目的如果是在照顧,離開急性醫院是合適的。該院不該將您的親人留在急性醫院執行照顧的目的。
  2. 如您是非醫護同仁:請協助澄清,住院後一定要出院,我們家人出院後需要的協助是否還有滿足的空間,請考慮可行的協助方向:(1) 居家照護建議,(2) 復健治療建議,(3) 社區醫療資源轉介服務,(4) 居家環境改善建議,(5) 輔具評估及使用建議,(6) 轉銜服務,(7) 生活重建服務建議,(8) 心理諮商服務建議,(9) 其他出院準備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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