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過兩例臨床疑似腦中風,自費施打tPA的特殊個案。自從2006年迄今,在急診室第一線為腦中風病人施打tPA,累積了一些想法與經驗,有些想法已經轉化成了研究論文,有些經驗因為個案太少,一時還不大容易成為研究論文,藉著會訊這個平台,希望能跟大家分享,也希望藉這分享拋磚引玉,鼓勵其他也是在第一線救治腦中風病人的專家們,可以分享他們的特殊經驗。Experience is the name everyone gives to their mistakes. Oscar Wilde。期待透過彼此之間,正向的交流,在下次遇到類似的個案時,能夠做出更正確的判斷,這也能造福以後的病人。
第一位個案是75歲女性,她的子女都是醫療從業人員,過去有高血壓、高血脂、心臟冠狀動脈疾病等病史,但日常生活獨立自主,這次到院主訴為大約2小時前急性意識狀態改變,因為在理學檢查病人的血壓偏低,收縮壓僅80-90毫米汞柱,而且沒有發現病人有局部肢體無力的現象,所以一開始急診醫師是朝「代謝性腦病變」的方向去檢查診治。後來初步抽血檢查結果,除了白血球數目偏高,並沒有發現其他異常,於是便緊急會診神經內科。
病人的神經學檢查發現昏迷指數E1V1M3,往左往右的Doll’s eye sign都消失,而且有兩側的plantar responses皆明顯為extensors (即Babinski’s sign陽性),NIHSS為31分;腦部電腦斷層顯示無腦出血,臨床診斷為基底動脈阻塞(BAO, basilar artery occlusion)合併急性腦幹梗塞性腦中風;因為病人的血壓偏低,過去我曾經看主動脈剝離的病人,一開始的臨床表現很像BAO,在施打tPA後死亡的案例 [1],所以這個個案,我們特別檢查了四肢的血壓,並請專科醫師幫我們看了一下胸部X光片,確定沒有aortic dissection的臨床證據,才敢放心施打tPA;而因為給要時間距離發作時間已經超過3小時,且NIHSS大於25分,經家屬同意後,給予自費施打tPA (0.9 mg/kg)。後續因為家屬要求,轉到另外一家區域醫院繼續打tPA後的照顧。
兩週後,主動追蹤病人狀況,三天後病人做了磁振造影檢查,竟然沒有腦中風! 難道是tPA把血管完全打通,所以腦部沒有產生任何梗塞的現象? 接手照顧的神經內科主治醫師表示,病患當時有可能是因為低血壓、休克,導致意識障礙與其他種種的神經學症狀;轉院後,經過升壓劑治療後,病人的意識狀況便恢復了正常,只是病人突然休克的原因還不太確定,有可能是敗血性休克…。可是敗血性休克會突然發生,之前沒有任何感染或發燒等症狀?也非常奇怪,難道那時候病人的意識狀態改變是因為之前有全身性癲癇發作,沒有人目睹發作,而我們看到的是post-ictal的狀態與Todd’s paralysis?雖然我身為神經專科醫師,診治腦中風病患已經超過15年了,開始打tPA也快要滿10年,個人已經累積快50個案例了,其實還是有可能隨時會栽在類似這樣子的stroke mimic。
第二位個案,是56歲男性,平時有抽菸習慣,但無高血壓等心血管疾病危險因子,到院主訴講話口齒不清與步態不穩,症狀發作在3小時內;神經科醫師評估NIHSS為2分,腦部電腦斷層顯示無腦出血,臨床診斷為急性缺血性腦中風;因為當時NIHSS分數 < 6分,經過病人與家屬同意,給予自費施打tPA (0.9 mg/kg);住院後12小時,病患狀況惡化,NIHSS變成12分,追蹤電腦斷層與核磁共振檢查顯示無腦出血,但是有BAO (基底動脈阻塞)合併腦幹與小腦多處急性腦梗塞,經過復健治療,病患的腦中風症狀有部分改善;個案主治醫師向家屬表示,事後來看,幸好當時發作3小時內,有自費給予tPA治療,不然的話,個案可能會病情一路惡化,嚴重者可能會重殘或死亡;病人家屬對醫師的用心良苦、費心治療,不僅沒有一句感謝,還反唇相譏說:「醫師!早知道如此,當時你為什麼不要等到病人惡化到6分以上(指NIHSS)再給tPA,害我們還要自費打藥…。」
總結來看,雖然time is brain,越早給藥,治療效果越好;但是打tPA前,少有醫院能完成磁振造影檢查,確定病人的缺血性腦中風診斷,與腦梗塞位置、範圍大小;在現實生活中,急性缺血性腦中風的診斷,大多全憑病史、理學檢查,加上電腦斷層沒有看到腦出血;如果病患的腦中風症狀典型,通常臨床診斷對於有經驗的神經內科醫師來說,不是問題,但是如果症狀不典型,例如本文中個案1,症狀嚴重且為兩側無力,或是個案2,尚在腦中風早期,症狀輕微不明顯,在台灣這樣吵雜混亂的急診室,要求醫師能在短時間內,鐵口直斷「病人是不是缺血性腦中風」、「病人缺血性腦中風的可能位置」,這實在是強人所難。遑論有些病患雖然符合tPA的最新治療guideline,卻不符合健保給付規範,醫師在完成臨床診斷之後,還得費心跟病人、家屬解釋tPA的治療利弊、為什麼要自費,然後還要動作迅速地完成這一切給藥前的手續,在到院後60分鐘內注射tPA,以滿足評鑑要求;神經科醫師也是人,不是神,我們當然也希望可以滿足病人、家屬、醫院、健保署、衛福部種種對tPA的期待,但是往往不能事事稱心如意,例如個案1,還好事後家屬沒有跟我們argue並開記者會鬧說,你們給我誤診,還讓我們冒著出血的風險,自費施打tPA,你們不只要退tPA的錢,還要賠償我們的精神損失! 又例如個案2,誰能有把握算準病人將會在三小時內NIHSS惡化到6分以上,以致可以符合健保tPA規範並給藥,而且在延遲給藥後,治療的效果與NIHSS為2分的時候相同?
拿出這些經驗跟大家分享,相信其他也在第一線奮戰的朋友們,應該也能深深體會打tPA這事,其中的酸甜苦辣,希望政策制定者或評鑑者,不要只是看指標數字,還要能體會第一線的種種難處。「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建造人。」(哥林多前書八章1節)。另外,感謝宋昇峰醫師與曾美君老師提供stroke mimics的相關文章,提供大家參考 [2-4]。